委员会
一邦 eBRAM设立了两个专责委员会、五个常设执行委员会及两个由董事会领导的谘询委员会。
专责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作出执行层面的决策,并担任监督机构,负责监察本公司的运作。除审计委员会及工作小组外,所有委员会均向执行委员会汇报。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与监管绩效、企业管治及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并向董事会汇报,针对任何需要采取行动或改进的事项进行识别并提出建议。
常设执行委员会—
任命委员会-任命委员会负责就一邦在任何仲裁规则或程序下,履行与任命第三方中立人(Neutrals)、仲裁员及调解员相关职能的事项及程序,以及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程序委员会-程序委员会负责处理因仲裁和调解的任命、程序和结果而产生的异议;并决定处理对第三方中立人、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任命提出异议的程序和适用规则。
规则委员会-规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一邦中心管理的线上争议解决程序和交易促成平台的规则和程序;并决定一邦中心所采纳的规则及程序下的适用收费表等事宜。
名册遴选委员会-名册遴选委员会负责审查和遴选仲裁员、调解员和中立人,并将他们列入一邦中心的名册;制定、审查和维护委员会设立的名册培训专业标准;并根据委员会不时制定的名册标准,对拟纳入仲裁名册的成员培训课程进行适格性评估。
资讯科技委员会-资讯科技委员会负责就一邦系统的网络安全及其他互联网/软件问题,以及其持续发展中的需求与合规性提供建议;就一邦的技术路线图提供建议;并向董事会就一邦的技术开发项目提出建议,以及处理与平台相关的技术事宜。
谘询委员会—
科技谘询委员会-科技谘询委员会将就一邦的技术和法律科技(LawTech)事务向资讯科技委员会(ITC)提供建议;支持ITC提高一邦IT系统品质和效率的目标;在规划、优先级设定和实施IT赋能计划方面提供指导和监督;提高对技术突破的认识,并建议将先进技术主动纳入我们的IT基础设施。
影视文化产业委员会—影视文化产业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影视文化产业中与使用一邦服务相关的最佳实践和创新提出建议,并为在影视文化产业中推广一邦服务的专案提供战略监督和支持。
